2011年投资纳税入深圳户口类型和要求
投资纳税入户深圳户口一般分类两类:审核类和审批类
审核类
(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
(十一)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
(十二)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
(十三)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审批类 申报招调前须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
(十七)现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管理职务的;(可以变更后,引进)
(十九)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150万元以上的;
(二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二十一)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
(二十二)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15万元以上的。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婚的,其配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三)不得超过拟招调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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